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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新规:严禁中小学生将手机不得带手机入课堂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1 68717 次浏览

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9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条例》中将在校课堂学习时长、运动时间、电子产品使用、校外培训机构规定等写入,多方面保障学生体质健康。

针对学生电子产品的使用,《条例》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条例》还规定,学生体质健康与政府政绩考核挂钩、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活动不少于一小时、小学在校课堂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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